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宿州师出] 信息“负强化与惩罚的区分”由师出教育发布 ,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在教育心理学中,行为主义的理论观点是常考点,强化的知识点更是经常考查,但是对于负强化和惩罚也是考生常常容易混淆,现将知识点做以下阐释。
在谈及负强化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强化这个概念。强化是行为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斯金纳的理论中一个重要概念,强化指的是通过某一事物,使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加。强化又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所谓正强化指的是给以一个愉快刺激,从而增强行为出现的概率。而负强化指的是撤出一个厌恶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比如张三上课积极发言,老师就不让他站着听课,以后张三上课积极发言的行为有所增加。在这个过程中,张三出现了积极发现的行为,老师消除了让他站着听课的不愉快刺激,从而使张三积极发言的行为有所增加。
惩罚指的是伴随某种特定的行为而施加某些令人厌恶的刺激,以减少先前反应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惩罚可以通过引入令人不愉快的刺激或者消除令人愉快的东西来削弱反应。例如,孩子做错事打他的屁股是引入令人不愉快的刺激的惩罚形式;相反,一个女孩被告知,因为她的成绩很糟糕,禁止她看电视,这是消除令人愉快的刺激的惩罚形式。在这两个例子中,惩罚都导致先前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减少。
到这,可能很多考生就开始混乱了,厌恶刺激和愉快刺激在惩罚和强化里都有出现,究竟应该如何区分呢。
在这,很多考生过于关注前面刺激性质这个的条件,而忽视了负强化与惩罚的本质区别了。我们需要谨记的一点的是负强化是强化的一种类型,而强化的本质是在于增加行为出现的概率,也就是想让行为再次出现;而惩罚的本质是消除不良行为,即不想让行为再次出现。所以当我们判断使用的是负强化还是惩罚,我们首先要判断和关注的是这个行为是希望它再次出现还是不想它再出现,希望行为再次发生就是强化,不希望再次出现就是惩罚,然后根据刺激的性质,判断究竟是强化类型或是惩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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