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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之课程的类型1
时间:2018-09-26 作者:师出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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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类型在资格证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中都属于高频考点,主要以选择题的方式出现,通常会在题干中给出课程的描述,要求考生选出相对应的课程类型;或者给出课程类型,要求考生选出分类标准。因此,要做到将不同课程的名称、特点及分类标准对应清楚。

(一)根据学科固有的属性,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一种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的课程,依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学科课程具有逻辑性、系统性、简约性。比如学校内的数学课和语文课,都属于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的优点是重视每门科学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有助于学生学习和巩固基础知识,也易于教师教授知识;缺点是不重视各科之间的相互联系,造成和加深学科的分离,不利于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会忽视学生的兴趣和需要。

2.经验课程

经验课程是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代表人物是杜威及其学生克伯屈。杜威的新三中心(学生中心、经验中心、活动中心)便是提出经验课程的理论基础。

经验课程的优点是强调学习者当下的直接经验的价值,主张在活动中进行教学和教育;缺点是容易导致忽略系统的学科知识的学习,忽视了知识本身的逻辑顺序,影响了系统的知识学习。

(二)根据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1.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是指从不同门类的学科中选取知识,按照知识的逻辑体系,以分科教学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课程。基本与学科课程一致。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一种多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统一性和内在联系。代表人物为怀特海。小学的科学课、中学的理综和文综、生物学及“社会研究”课程等都属于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的基本形式包括相关课程(联络课程)、融合课程(合科课程)、广域课程(综合课程)、核心课程(问题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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