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宿州师出] 信息“2016安徽教师招聘考试音乐专业核心考点-小学音乐教学原则”由师出教育发布 ,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50、小学音乐教学原则
一、音乐教学原则
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是音乐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是根据音乐教育学的理论,音乐教学的目的、任务,教学过程及教学活动规律而提出来的,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指定出来的。因此,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是音乐教学客观规律的反映。
美育与德育相互渗透和结合,是普通教育的重要思想。审美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审美基础知识,形成一定的审美能力,培养正确的审美观点。德育是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总称,是教育者用一定的社会思想道德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影响的教育。德育是学校一切工作之首,这是由社会主义教育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美育与德育相互渗透、 相互影响。美育的任务是培养和提高人们对于美的感受和鉴赏,美的创造能力又能陶冶人们的情 操,提高人们的生活情趣,使人们的思想感情变得更健康高尚,因此可以说,美育中包含着德育,德育渗透在美育之中。
(二)兴趣愉悦原则
学习兴趣是学生对学习活动产生的心理上的爱好和追求倾向,能有效地诱发学习动机,强化学习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音乐新课程把培养音乐兴趣、爱好置于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不仅充分阐述了“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的课程理念,而且把“培养爱好音乐的情趣,树立 终身学习的愿望”列为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因此,小学音乐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的有效控制诱发学生的兴趣是极为重要的。一般来说,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使学生对学习内容有认同感和满足感,激励他们对音乐的热情和主动性,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音乐。
(三)实践操作原则
在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中,无论是直接的音乐表现——歌唱、游戏,还是间接的音乐表现一一音乐欣赏,以及音乐基础知识讲授和基本技能训练等,都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所有的教学内容无一不是通过实践活动来体现的,而音乐教学活动的实践性更为突出。学生对音乐的感受、理解、鉴赏、创作、评价,大都从兴趣、情感入手,没有感性的实践,音乐教学活动将不存在,乐谱、音乐知识将是一堆毫无意义的符号与抽象的概念。当学生歌唱、演奏、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时,感受到了音乐给人的愉悦,但这仅仅是一种表象,只有对音乐作品经过理性的分析、指导,学生才能知道这是由于密集的音乐节奏、大跳的音程、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以及和声织体的伴奏、配器等多种音乐表现手段的运用,才使人获得愉悦的感受,同时也才可能进一步理解这首作品,并对它作出初步的评价。
(四)普及音乐教育中注重发展个性的原则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 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这段话要求小学音乐教学要遵循普及音乐教育中注重发展个性的原则。在小学音乐教育中, 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音乐是体验性学科,学生只有主动参与和自主体验才能感受 学习的快乐并积累学习成果。音乐教育的方式应利于学生情感的抒发和个性的张扬,良好的音乐教 学课堂应是学生个性解放、情感交融、想象力与创造力驰骋的场所。所以小学音乐教师应努力使学 生的个性和特长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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